依据全国疫情动态,按照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根据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规律,每年都派出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211国道沿线及各交通路口巡回检查。交易旺季加班加点,对于过往拉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严格的检查,认真消毒;对于拒绝和逃避监督检查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无免疫标识的动物严禁通过,依法责令返回原地。同时,严格病畜的隔离观察及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播、扩散和流行。
2003年共检生猪892头,牛473头,羊4898只,禽39949羽,蜂2644箱,马属动物116头(匹),共检肉类18.65吨,皮229495张,毛骨绒类294.1吨。其中重检、补检羊60只,禽38羽,牛15头,皮1000张,毛0.5吨,蜂160箱,其他4头(匹),无标无证遣返猪417头,牛127头,羊1140只,禽430羽,其他73头(匹),共消毒车辆325辆,原路返回4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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