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政治、法制和业务学习,认真遵守畜牧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草原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草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3)负责草原建设,搞好草原围栏封育补播、人工种草工人作。
(4)负责草原保护,搞好草原灭虫、灭鼠、毒害草原防除等工作。
(5)负责草原管理、草原监理、草场资源的保护,处理草原地界纠纷,改良与合理利用草场,以草定畜和划区轮牧等工作。
(6)负责草原新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和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