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和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办公室。
二、负责和主持本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并对会议讨论的问题作出决定。
三、负责本局思想政治教育、人事安排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参加区、市局和县委、人大、政府召开重要会议,并为县委、政府决策本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依据。
五、负责与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上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上下级来文、本局发文的签批及电话、电报的处理工作。
八、组织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九、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股工作职责
一、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二、指导管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三、指导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安置帮教建议。
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起草有关本股室业务的文件材料。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教育股工作职责
一、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开展守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调查研究,参与执法监督检查。
三、贯彻落实依法治县的决定,指导依法治县工作。负责依法治县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四、承办全县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五、起草有关本股室业务的文件材料。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律师、公证工作管理指导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律师事务工作,管理指导公证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律师、公证人员的执业环境,指导监督政府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二、承办本县司法考试报名、应试工作,组织协调联络有关考试工作事宜,协助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贯彻执行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
五、起草有关本股室业务的文件、材料。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工股工作职责
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承办人事、奖惩工作,对局机关及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进行考核,并对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提出任免、交流意见。
三、承办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干警的警容风纪工作。
四、承办本局督查督办工作有关事项。
五、承办受理对本局及各处所的公务员、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良行为的投诉、接诉和处理工作。
六、起草本股室业务的有关文件、材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局及法治办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清退、立卷和归档,并按时传递局长审批的有关文件。
二、参加本局召开的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与各股室联系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准备及会议记录,对决定的事项及时送达有关股室办理。
三、拟办全局上报下发综合性文件、材料,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报表。
四、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五、管理好印签及各类档案。
六、做好本局的各种会议记录和集中学习记录。
七、承办正、副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参加安全联组学习和年度检审验工作。
二、安全行车,文明服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三、爱护车辆,按时检修、保养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辆需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必须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车辆出入必须告知门卫保证车辆安全停放。
五、填写好行车日志。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会计法》和财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并记好会计账目。按时填报、编制财务报表。以人为本,以位为本,协助领导严把财务关,并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
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现金,确保安全无误。按规定及时报销各项经费。
三、做好本局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和管理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四、做好办公用品的购买、领取和保管,管好库房。
五、承办正、副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二、 管党务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其他工作。
三、负责检查、监督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整顿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抓好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指导、监督职工的政治业务及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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