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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的经济贸易活动,协调全县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的全面发展;
  (2)、组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工作,根据规定,负责全县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的备案和申报工作;
  (3)、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和实施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全县商贸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发展工作,积极完善市场体系,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5)、通过组织协调,搞好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6)、负责全县工、商、贸企业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工作;
  (7)、负责全县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和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全县市场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供电、资金协调工作;
  (11)、负责全县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12)、负责全县经济、工程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13)、负责全县企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14)、负责全县工业及商贸系统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15)、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来源:盐池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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