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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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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残疾人证办理对象是指户籍在盐池县,符合国家规定残疾标准的各类残疾人。
1、残疾人须出具本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供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3、无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可以由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理办证。
4、县残联办公室按《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办理。
·残疾人办理求职登记程序
(一)办理对象是指有劳动能力和求职要求具有本县常住城镇户口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二)求职登记人员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
2、近期一寸照片3张,肢体残疾需提供能反映身体残疾状况的全身相片3张。
3、学历证、有关技术等级证书及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证书。
4、市(县)一级医院的体检表(招工体检表),智力残疾者还需提供智商测定证明。
(三)填写求职登记表,领取求职登记卡。
(四)交纳求职登记费2元,如有困难者可申请免交。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程序
(一)年审对象
盐池县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二)年审时间
每年3月15日至7月31日
(三)年审资料
1、《宁夏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2、在职和新录用残疾员工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及依法建立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统计局《劳动情况报表》
(四)年审方式
1、对单位提供的年审资料进行审核,核定职工总人数,在职残疾职工总人数,所达到比例,经主管领导复审后,将年审资料存档管理。
2、对单位提出用工计划进行登记
3、向未达到比例的单位发出缴纳保险金通知单。
(五)保障金收缴方式
1、执收单位直接代收的缴款程序
缴费义务单位凭县残联劳服机构开出的《宁夏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收据》,直接将款缴劳动服务机构。
2、委托银行代收的缴款程序
缴费义务单位凭劳服机构开出的《宁夏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缴款通知单》,在1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残疾人康复指南
(一)白内障复明:
(1)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确诊后能够实施复明手术的患者,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及诊断证明到县残联康复部登记。
(2)县残联康复部根据白内障患者数量的多少,有计划地组织无医疗保险的白内障患者以及自费的贫困患者就地、就近接受复明手术。
(二)低视力康复
(1)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低视力者,持诊断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县残联康复部登记。
(2)县残联康复部根据低视力患者诊断情况,协调有条件的医院或指定眼镜店对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并协助学校及社区,做好家长和家庭培训工作。
(三)聋儿康复
(1)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确诊为聋哑的儿童,应持户口本到县残联康复部登记。
(2)县残联康复部根据聋哑儿童的年龄,听力分贝段,提供不同康复服务。
(四)用品用具供应
县残联康复部根据我县截肢、截瘫、儿麻等患者的要求,对其进行登记,并提供信息咨询和转介指导服务。
(五)康复训练与服务
县残联康复部根据残疾人不同的康复需求,提供康复医疗、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知识普及、残疾人亲友培训、训练指导、用品用具及咨询转介等多种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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