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
作者:国务院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将国家经贸委的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以及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等整合起来,设立国资委。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展和改革委)。将国务院体改办的职能,并入发展和改革委。将国家经贸委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归发展和改革委。
——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设立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人民银行不再承担上述金融监管职能后,主要是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和改进对金融业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商务部。将国家经贸委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国家计委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以及外经贸部的职能等整合起来,组建商务部。商务部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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