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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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灌区建设的高质量和快速度,本着精心组织、细化管理、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在总体工程方案批复后,扬黄局按照技施阶段设计的工程量作出预算,以招议标方式和工队及现场技术员签定施工合同和技术承包合同,分标段直接组织施工。

2、各标须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必须执行设计、施工与财务互相监督,共同负责的原则,即由规化设计室提供工程量,施工管理办公室编制预算,现场技术人员签字,财务复核,领导审批的管理办法。

3、对工程质量,实行领导分片负责,技术员把关,重点部位旁站,区、县两级监理跟踪监督检查的管理体系。并对工程质量实行奖优罚劣,不合格工队淘汰制度。

4、工程竣工后,由指挥部和扬黄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施工队、技术员,在主要渠道第一次运行后,全面验收,严格按照《灌区配套工程质量检验与等级评定办法》执行,逐一打分,公正、公平的评出质量等级。

5、平田整地原则上由乡村组织实施,乡村无条件时,由设计室负责平田整地勘设,工程量以设计为准,双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凭据后,本局负责衬砌农渠。

收 支 办 法



一、坚持民主理财,严格财经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做到日清月结"四相符"(账款、账物、账据、账账相符)。


二、各种支出要手续齐全。工程项目支出要合同、预算书、验收资料、经手人签字方可支出,其它事业费支出,要有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方可支出。


三、购置办公用品、租车、后勤接待等事宜必须事前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四、所报销单据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报销,因特殊原因当月不能报销,但最长不能超过2个月。

 


建议使用800x600分辩率 版权所有 盐池县扬黄局

设制:林军 王耀武

联系电话: 6012145-8000         联系人:王耀武 董剑萍